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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6年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年06月23日 15:59 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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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不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激发教师教学改革研究积极性,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学校现组织开展2026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的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的推荐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工作

(一)立项类别与指标

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。

重点项目主要是当前教育教学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,目标瞄准湖北省教研项目申报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的培育,研究方向参考《2026年校级教研重点项目指南》(附件1

一般项目主要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难题,研究成果具有启发和示范价值,研究方向不限,题目自拟。

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主要是学校当前存在的教育教学难题,由学校委托相关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学院开展研究,研究方向参考《2026年校级教研委托项目指南》(附件2

各学院重点项目的立项指标不超过1项,一般项目不超过2项,具体见表1。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立项指标不超过12项。

1  2026年校级教研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

序号

学院

重点项目立项指标(项)

一般项目立项指标(项)

1
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
1

2

2

外语学院

1

2

3

音乐舞蹈学院

1

1

4

体育学院

1

1

5

美术学院

1

1

6

法学院

1

1

7

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

1

1

8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1

1

9

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

1

1

10

经济学院

1

2

11

教育学院

1

1

12

管理学院

1

2

13

国家安全学院

1

1

14

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

1

2

15

生命科学学院

1

1

16

资源与环境学院

1

1

17

药学院

1

1

18

数学与统计学学院

1

1

19
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(机器人学院)

1

2

20

计算机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

1

2

21

生物医学工程学院

1

1

22

预科教育学院

1

1

小计(项)

22

29

 

备注:依据各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确定立项指标。

 

(二)立项原则

1.创新性原则: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。

2.示范性原则:起到引领方向、推动教改、发挥示范的作用。

3.科学性原则:符合人才培养规律、学科发展规律、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。

4.应用性原则: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,实践检验效果好。

(三)申报条件

1.项目研究目标明确,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,研究力量较强。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,理论与实践、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,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,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。重点项目、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选题符合本类别《项目指南》的要求。

2.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(含)以上职务的教职工,有资格申报重点项目或重点委托项目。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教职工,可以申报一般项目或一般委托项目。具有博士学位、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、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 5 年及以上教职工,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申报条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。

3.每位教职工仅能担任1个项目的主持人。每个项目的参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(含主持人)。

4.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,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:

1)已主持省部级和校级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,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。

2)已获得国家、直属部门或省(市)级及以上相关学(协)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;已获得国家、省(市)自然科学基金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;已获得国家、省(市)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。

3)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,无新研究内容、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。

(四)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

所有项目建设周期2年。一般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资助1万元/项,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资助2万元/项。项目立项后拨付一半经费,按期结题后拨付另一半经费。

二、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

待湖北省省级教研项目立项文件正式发布后,结合上级下达的推荐名额,依据校级重点和校级重点委托项目的评审得分排序确定拟推荐项目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。提交时间和材料要求另行通知。

三、工作安排和时间表

(一)材料提交时间

7月6日前,各单位(学院、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)完成2026年校级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
(二)提交材料清单

2026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(附件3),《beat365官网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(附件4)及《申请书简表》。

《申请书简表》按照《申请书》中“填表说明”制作,应与本项目的《申请书》保持一致,无须签字盖章。

(三)提交材料要求

纸质材料:《申请书》(签字盖章)一式1份,《申请书简表》(无须签字盖章)一式3份,《汇总表》(签字盖章)一式1份交至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(4号楼423室)。

电子材料:《申请书》(签字盖章PDF)、《申请书简表》(PDF)、《汇总表》(签字盖章PDF+WORD)发送至邮箱jwczyk@scuec.edu.cn,材料以“单位名称+2026年教研项目立项”命名。

四、联系人及电话

如有疑问,请咨询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。

联系人:秦君,联系电话:67842879。

 

附件:

1.2026年校级教研重点项目指南

2.2026年校级教研委托项目指南

3. 2026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

4.2026年beat365官网教研项目立项申请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本科生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6月23日

 

作者:秦君  编辑:陈晓希  审核:胡军浩  上传:秦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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